都市快報訊 近日,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印發(fā)《關于公布2023年進入中小學校的全省性競賽項目名單的通知》,確定4個項目為新增全省性競賽項目。
此外,“浙江省中小學學生科技創(chuàng)新作文大賽”作為“浙江省中小學生作文大賽”的子賽項開展,由浙江教育報刊總社負責管理。
為進一步加強競賽項目管理,《通知》提出以下要求↓↓
加強競賽宣傳引導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競賽管理政策的宣傳,讓中小學師生和家長充分了解掌握全國和浙江省競賽名單,積極引導學生和家長堅決不參加名單以外違規(guī)舉辦的競賽活動。
完善競賽管理監(jiān)督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不得組織承辦或組織中小學生參加名單之外的競賽活動,也不得為其提供場地、經費等條件。
要采取調研巡查、廣泛接受群眾舉報等措施,加強對競賽組織實施的監(jiān)督管理,嚴肅查處競賽中出現(xiàn)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堅決防止由家長或其他人代勞等參賽造假行為。
杜絕競賽違規(guī)收費
各競賽主辦單位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競賽必須堅持公益性,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競賽主辦方、承辦方不得向學生、學校收取任何費用,堅決做到“零收費”;不得通過面向參賽學生組織培訓、冬令營、夏令營等方式,變相收取費用;不得推銷或與一些公司掛鉤變相推銷資料、書籍、商品等;不得借競賽之名開展等級考試違規(guī)收取費用。
規(guī)范競賽結果應用
任何競賽獎項均不作為基礎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加分依據(jù)或升學依據(jù),嚴禁將各類競賽獲獎情況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加分依據(jù),相關特長和表現(xiàn)等可以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往年進入中小學校的,全省性競賽項目名單中,還有11個項目尚在有效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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