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朋友圈上看到過有人發(fā)大牌鞋包的廣告嗎?
古馳、迪奧、巴黎世家……2021年2月的一天,警察和市場監(jiān)管局的執(zhí)法人員敲開了謝某的家門。眼前這個小伙子剛滿20周歲,大學剛畢業(yè),一身名牌,看起來有些青澀。
在謝某家中,警方現(xiàn)場查獲了86雙“高檔品牌鞋”。
今年2月,杭州蕭山區(qū)檢察院依法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對謝某提起公訴,揭開了謝某背后一條以名牌鞋為主要仿冒對象的售假產(chǎn)業(yè)鏈。
“一件代發(fā)"賣假鞋
20歲小伙銷售額達800多萬
“你這些名牌鞋是哪里來的?”“網(wǎng)上買的,都是假的!
“你身上穿的呢?”“也是假的!
被告人謝某雖然年輕,談起自己的“生意”來,卻頭頭是道。謝某回憶,他還在學校里讀書時就對名牌衣物感興趣,網(wǎng)購了不少假貨。一次偶然的機會,他添加了一位賣家的微信,賣家讓謝某幫忙在朋友圈出售假鞋,賺點生活費,謝某欣然答應了。
“起初就是別人留言告訴我需要什么,我去找貨源,找到了就告訴買家,買家把貨款打給我,我再去商家那里訂貨,賺點差價!敝x某說,他們一般稱這種生意為“一件代發(fā)”,既不需要場地,也不需要成本。
從學校畢業(yè)后,賣品牌假鞋漸漸成為謝某的主業(yè)。他開始低價囤積貨物,并租了專門的場地給鞋子拍照,甚至還有了自己專門的供貨渠道,儼然一副成熟生意人的模樣。
“后來‘圈子’里陸續(xù)有人被抓,我就知道賣假鞋是違法的,也打算慢慢收手……”但即便有家人的勸說,在利益的驅使下,謝某始終舍不得放棄這門生意。直至被抓獲歸案,謝某經(jīng)手的銷售額已達800余萬元。
丈夫入獄后,她選擇鋌而走險
和謝某一樣舍不得放棄的,還有上家黃某。
黃某和丈夫在廣州經(jīng)營一個鞋廠,主要生產(chǎn)自主品牌,也做過假鞋加工。2019年5月,黃某的丈夫因為加工和出售假鞋被抓判刑,黃某則因為當時尚在哺乳期,沒有被判處實刑。
“我老公被抓后,我沒有收入,只能繼續(xù)加工做高仿鞋。”黃某稱,她在廣州某服飾城租用了一個檔口,平時她就在朋友圈發(fā)發(fā)假鞋的照片,招攬客人,生意一直不錯,謝某就是她的主要客戶之一。黃某直言,單從謝某這里,她的獲利就有6萬余元。
除此之外,黃某還雇傭了親戚幫她管理檔口、進貨取貨、發(fā)布廣告、招攬顧客,以此拓寬售假的渠道!拔乙婚_始是幫她進貨、拍照的,后來我開始自己做微商賣鞋,鞋子都是從黃某這里拿,每雙賺50-100元的差價!北蛔ズ螅S某的侄子黃某甲這樣說道。
近日,經(jīng)蕭山區(qū)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黃某和黃某甲均因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獲刑。
目前,謝某的上下游犯罪情況仍在進一步查處中。
法條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 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違法所得數(shù)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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