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查詢浙江政務服務網了解到,杭州市上城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5月13日對“叫花雞里沒有雞”涉事商家做出行政處罰,責令其停業(yè)整頓15日,沒收違法所得60元,并罰款600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當事人自2023年4月7日在杭州市上城區(qū)河坊街158號開設店鋪,從事熱食類食品(簡單加熱)等經營活動,銷售叫花雞、臭豆腐、烤肉串等商品。當事人從德清某食品有限公司購入預包裝食品叫花雞,單價13元/只,在攤位內銷售,并將供貨商免費提供的叫花雞模型擺放在柜臺作為商品信息展示。2024年5月1日,當事人將兩個叫花雞模型冒充叫花雞食品銷售給顧客,單價30元/只,費用共計60元。所以當事人銷售以假充真的商品貨值為60元,違法所得60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當事人將叫花雞模型作為叫花雞食品銷售給消費者,構成銷售以假充真商品的違法行為。作為重點商業(yè)街區(qū)的經營者,其行為導致重大輿情反響,被新聞媒體曝光,損害了區(qū)域的旅游形象,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決定從重處罰。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決定對當事人做如下處罰:1.責令停業(yè)整頓15日;2.沒收違法所得60元;3.罰款600元。
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新江南網無關。其原創(chuàng)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新江南網號系信息發(fā)布平臺,新江南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如有侵權請出示權屬憑證聯系管理員(yin040310@sina.com)刪除!
閱讀推薦
新聞爆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