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報全媒體訊 《常州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將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辦法》規(guī)定,對在退紅線區(qū)域擅自設置地樁、地鎖、錐桶等障礙物者,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部門責令當事人限期整改;對逾期不改正的,處100元至500元罰款。
記者12日從市城管部門了解到,在《常州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實施前,我市全面啟動非法占用公共停車位行為專項整治。其中,對擅自設置地樁、地鎖、錐桶等障礙物的,先對當事人進行教育,并要求當事人立即自行撤除。
12日,記者在丁堰街道觀墩花園商鋪門前看到,明明是公共停車泊位,有人卻在泊位上安放了石墩、警示樁等障礙物,甚至還有人在泊位上安裝地鎖。丁堰街道綜合執(zhí)法局隊員立即拆除了違規(guī)地鎖,并向臨街商鋪店主宣傳相關法律法規(guī),引導商鋪遵守相關規(guī)定。
常州經開區(qū)從6月份起率先開展相關工作,收效明顯。
(任軍 秋冰 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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